2016年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人才政策拟享受对象公示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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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实施“永嘉人才新政十二条”推进领军型人才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2016年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人才政策享受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考核等环节,拟确定今年初次申报的54位人员和2家单位为相关人才政策享受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1、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科室:县委人才办(设在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57756270,电子信箱:yjrcb@163.com。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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