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永... | ||||||||||||||||||
|
||||||||||||||||||
关于开展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永嘉籍应届毕业生职位选择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和浙江省公务员局《2018年度浙江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永嘉籍应届毕业生职位选择活动顺利进行,现结合永嘉县公安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职位选择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永嘉县公安局具体实施。 2.永嘉县公安局因缺编出现的职位不足部分由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一线岗位补足。 3.职位选择计划提前2天公布,职位计划数应与选择职位考生人数相同。 4.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放弃选择职位的,今后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二、参加对象 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符合招录职位要求,没有完成第一轮职位选择的毕业生。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专业调剂的毕业生不再参加职位选择。 三、选岗地点和时间 2018年8月6日上午9时在永嘉县公安局11楼会议室(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1号)进行选岗,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着夏季执勤服,不带帽。 四、职位设置
五、选岗流程 1.开展职位选择时,公务员主管部门宣读《2018年度浙江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号),公安机关政工部门主持,相关人员负责实施。考生按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限时3分钟。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至考生全部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允许两名家属陪同,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与家长分区域就座,考生可以申请提前3个顺序号到商谈区与家属商谈。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主席台进行职位选择,并在《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选择填报表》上签名,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也签名,即时公布结果。完成职位选择的考生,到家属区就座,也可直接离开。 2.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附件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选择填报表.doc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公安局 2018年8月3日 |
||||||||||||||||||
上一篇: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