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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5 来源:县委组织部 字号:[ ]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级产业集聚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人才新政40条”及相关配套文件,现就开展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主要面向国内人才,评选产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各30人左右,评选产生杰出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温州名医、高技能领军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各10人左右,评选产生人文社科领军人才、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传统工艺领军人才各5人左右。给予杰出人才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40万元特殊支持,给予人文社科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温州名医每人25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高技能领军人才、传统工艺领军人才、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每人15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新时代青年企业家15万元的培训补助。

申报人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来温工作,具有中国国籍。其中领军人才以50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温委人〔2018〕1号)。

对于特别优秀的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可由温州市青年英才举荐委员会成员推荐报名,经委员会审议和市委人才办核定后,列入市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二)高水平创新团队。主要面向以温州市域范围内的高校院所、企业等为依托主体,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能够开展综合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开发战略性产品的创新人才群体。经评审分“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Ш类)”“优秀(Ⅳ类)”给予资助,其中科技型团队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

团队带头人要求于1955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2019年6月30日前已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核心成员人数范围为5人-20人,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全职工作不少于1/2,排序第1至第5名人员要求于2020年1月1日前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其中高校院所科技创新类核心成员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企业技术创新类核心成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年薪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核心成员对学历职称不作要求。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温委人〔2019〕8号)。

以上项目涉及的文件均可通过“温州人才APP”“温州市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查阅。

二、申报与遴选程序

1.系统申报(5月2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委人才办牵头,宣传部、经信局、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卫健局等县级归口单位具体负责归口项目(见附件1)人员排摸、申报动员、填报指导等工作,并根据《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员名单经县(市、区)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归口部门商定同意后可破格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统一通过“温州市产业兑现系统—温州市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重大人才工程申报系统”申报。基本信息通过系统填写,申报书以WORD版本、附件材料以PDF版本上传至申报系统。其中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

2.形式审查(7月1日-7月10日)。各市级归口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上报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人选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7月11日-7月20日)。市委人才办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答辩评审人员名单。出现多头申报的,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归口单位研究确定。资格复审坚持“五个一律不通过”原则:条件不符不通过;逾期申报不通过;填写错误不通过;申报书不完整不通过;附件材料不齐不通过。

4.综合评审(7月下旬)。市委人才办会同各市级归口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等重大人才工程进行统一答辩评审,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5.公示发文。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归口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三、其他要求

1.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原“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已入选原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可参评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项目,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资助期已满且有新重大突破的可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本通知涉及的奖励资助按财政体制兑现。

2.本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等单位共同实施。

3.各县(市、区)委人才办、省级产业集聚区和有关单位要牵头做好本辖区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数量质量双提升。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卫健局等职能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和爱国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人才工程归口单位情况表.docx 

附件2: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县级归口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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