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浙江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新形势新任务,培养具有扎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丰富专业知识的高素质领导干部与理论人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温州举办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温州教学点招收1个班,专业为宪法与行政法(法治与政府管理方向);计划招生50名。学制三年(2014年9月-2017年7月)。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县、处(团)级以上干部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乡科级干部;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部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现聘人员。
凡报考在职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面授和在职自学。
三、招生办法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3月14日至4月4日登录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zjdx.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8日至4月13日(假日不休)到温州市委党校培训一处(联系电话55580020、55580042)进行现场确认,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初审,并经省委党校复审后参加入学考试,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费:300元(含考务费及资料费)。
四、学习方式和毕业文凭
在职研究生教学采取学员自学与集中授课、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集中面授一般安排在周六、日两天。集中面授地点在温州市委党校。学员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颁发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毕业证书。
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