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的程序及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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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党支部的条件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两新组织,组织关系在本单位或不在的,把党组织关系(正式或临时)转入镇(街道)、部门党(工)委(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办法:如果是外县市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县内的,直接写“XXX(镇、街道、部门)党(工)委”即可),同时填报“两新组织单位建立党组织登记表”(见附件1)、“党员花名册”(见附件2);并且由两新组织单位向镇(街道)、部门党(工)委请示(见附件3)。
二、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一)成立党组织筹备组,选出筹备组负责人,主持成立党支部的有关事宜。 (二)向镇(街道)、部门党(工)委提出拟建立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三)镇(街道)、部门党(工)委批复成立党支部 (四)开展党建工作 附件2:党员花名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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