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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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委发(2015)100 号
各功能区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3月9日至4月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永嘉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6月2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永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县委书记娄绍光负总责、亲自抓,以上率下,紧抓不放。县委专门成立了由娄绍光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永嘉县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32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7月30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八大整改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对深化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2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对省委巡视组转交的228件信访件,目前都已全部报结,从中发现案件线索21件,已立案3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重点领域违规多发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有关制度。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有土地出让价格集体会审、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等集体决策制度,对竞买人资格不再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的特定条件,做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防止土地出让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全面落实工程招投标有关制度,撤销县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对今后所有工程招投标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杜绝出现直接发包、直接委托等现象。
2.加大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力度。加强法定行政职能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破解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招标部分环节同体监督、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组织县财政局、县资管办、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委农办(农业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对原美丽乡村现场会项目、“五水共治”项目等开展标后专项检查,共抽查了下日川村店招店牌工程、岩头镇济下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市场品牌馆工程、九丈三线落地工程等10个项目,发现问题6个,现已整改1个,其余5个11月底前完成整改。
3.大力开展村级安置房专项清理行动。成立县村级安置房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牵头解决村级安置房问题。对2005年以来,我县97个约300万平方米的村级安置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归类建档。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类别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意见。同时,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城市绿化异地建设补偿收费办法》,明确了绿地率不足问题的解决途径。
二、关于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修订《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库等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一家两制”情况调查登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在金融机构从业,以及有无违反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情况,并均由报告人“签字背书”,如发现未能如实报告的,将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方面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全县共有902名县管干部填报了《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情况调查登记表》,其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县管干部34名,占3.77%;在银行从业的52名,占5.76%,自查自纠没有报告存在违反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的情形。同时,要求领导干部一并报告本人及配偶参与民间借贷情况,包括借贷对方信息、有无职务方面的管理服务关系、借贷金额、借贷利率、起止时间等,未参与的也要“签字背书”,全县共有7名县管干部报告其与配偶有参与民间借贷,没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其他干部均作出“零报告”。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问题作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洁从政信息重点项目,加强群众监督体系建设,在“永嘉党建网”上公布干部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18057712380”手机短信举报号码。
2.开展政府性资金存放规范管理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永嘉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和《永嘉县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今年8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县财政管理预算单位账户全面调查,对发现的违规现象严格按规定进行清理和追责。出台了《永嘉县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对我县8家县属国有企业的银行开户账户开展了专项清理,目前已完成5家国有企业的银行账户专项清理,撤销账户5个,其余3家国有企业的银行账户正在清理之中。
3.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7月底,县纪委共立案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1件,其中典型的有县卫生系统邵永呈(县卫生局原副局长)等6人利用职务影响收受医疗器械和医药回扣串案,现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及时向社会通报卫生系统腐败窝案等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一步发挥了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三、关于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创新实施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制度,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巡查哪里,哪里群众信访多就巡查哪里”的思路,着力查处村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制定实施《永嘉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方案》,建立县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协调小组,抽调83人组建县巡查办和四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下设2个信访化解小组,实行定岗定人,集中办公。同时,建立完善定期例会、部门联动、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创新信访化解新模式,层层推进巡查工作。截至7月底,全县共对25个村进行巡查,接待285 批640人次(其中集体访10批185人次),收到信访件302件,接到举报电话132个,其中重点交办56件,已办结50件。
2.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负责人“廉政体检”工作的意见》,抓住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对村级组织负责人进行全方位的“廉政体检”,切实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今年上半年,全县组织4个检查组开展专项核查,体检干部1688人,发现村级财务问题172个,已处理24人;发现村务公开问题108个,已处理18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永嘉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组织6个检查组,对18个镇街上半年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4类突出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对201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清退违规资金74471元,进一步规范了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提质工程的实施意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创建活动,强化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建立镇街纪(工)委定期听取村监会履职履责情况制度和分片联系制度,率全市之先在大若岩镇白泉村探索实行村务监督质询会机制。制定出台《永嘉县村务公开制度》,将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确定为全县“村务公开日”,上半年共通报检查情况2次。认真落实村级“勤廉指数”预警机制,上半年共黄色预警94个村、橙色预警6个村。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新模式试点,7月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永嘉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特许经营协议》。
3.加大农村基层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整治农村干部贪污侵占挪用问题,对去年以来涉及农村腐败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对财务管理混乱、相关问题突出的重点村开展专项审计。加强对反映农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农村安置房建设分配、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以及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件查处。截至7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农村信访举报件265件,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101人,开除党籍36人。其中比较典型案件有北城街道李家坑村干部职务侵占案、岩坦镇溪一村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鹤盛镇齐山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四、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和政策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履职不担责等问题。充分发挥县四套班子的整体效能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县领导层面率先开展“围绕大局、克难攻坚、担当有为”述实绩活动和“微服私访、随机调研”活动,带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重点抓好“狮子型”、“老黄牛型”干部选拔建库工作,目前已研究制定两类优秀干部的标准和选拔程序,形成了以发展论英雄、看实绩用干部、比贡献定位次的良好氛围。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挂职实践锻炼活动,选派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以及专业性强、难度大的岗位经受锻炼。完善重点工作督查反馈制度,7月份集中开展镇街干部联系群众“鱼水情”行动督查暨驻(联)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调查轮值督查活动,共督查9个镇街,涉及97名领导干部,走访970家农户。组织开展选派村第一书记活动,8月份我县选派235名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帮助村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精准扶贫。加强专项考察和专项分析,制定“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安全生产双月攻坚、抗击“苏迪罗”台风、百日维稳大会战等专项工作干部考察方案,将考察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实绩成效的重要依据。在抗击“苏迪罗”台风期间,我县第一时间启动干部专项考察,动态实时跟踪领导干部现实表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反向“计分预警、抄告提醒”制度,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反向计分”。进一步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目前已对执行“鱼水情”制度存在偏差的4个镇街进行谈话提醒,向1名县管领导干部发出《函询通知书》,启动对2名干部实施诫勉谈话。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紧盯机关部门“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问题和领导干部“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现象,在全县组织开展“破两难、纠四不”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整治“三个落实不力”问题,通过线索征集梳理、问题交办督办、问责建议办理、通报曝光典型等举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四员”机制(监督员、指导员、服务员、信息员)、巡查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工作督办机制,加强对永商回归等重大项目落实不力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县林业局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重点中层科室干部督考”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2015年度实施方案,规定将督考科室由51个增至62个,其中随机抽查类科室20个,对分类排名倒数后2名的科室负责人实行刚性交流,科室全体人员一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其中倒数第1名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刚性跨部门交流,1位科室其他干部必须跨部门刚性交流并进行继续教育。更加强化结果运用,对47名2014年度待岗人员开展了继续教育和试岗培训,对6名在2014年度中层科室督考中排名靠后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刚性交流。今年5月份组织了7个重点科室负责人围绕“五水共治”主题开展“媒体问政”活动。
3.深入整治干部“走读”现象。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夜访、夜谈、夜议、夜学”等“四夜”专项活动和镇街干部联系群众“鱼水情”行动,不定期开展干部“走读”现象情况督查。7月份以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委办(考绩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先后3次对10个镇街干部住夜值班情况及“四夜”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镇街干部在执行联系群众、值班住夜、请销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坚决纠正和解决干部“走读”现象。
4.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制定出台《永嘉县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明确9项监督内容和5种监督方式,强化对监督检查情况的评估通报,上半年县纪检机关对全县各单位的检查情况已通报2次。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定期从全国各地及我县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盯两节、禁两局、纠两风”和“严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专项检查活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通报。截至7月份,全县已开展正风肃纪活动28次,曝光违反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等规定32起,处理责任人104人,其中调离工作岗位及清退处理1人、诫勉谈话处理6人、书面效能告诫10人、通报批评23人、口头效能告诫11人。
5.深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对预算单位的结余资金进行分门别类清理回收,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设立“永嘉县财政局津贴补贴专户”,严格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和实际人数变动核定年度发放总额,全面停止正式人员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费发放。深入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重点整治个人长期占用公款、分发空饷、移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强化问题处理和整改落实。专门组织人员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由县纪委牵头召开违反财经纪律整改重点单位集体约谈会。目前,县文联套取不在岗人员的工资津补贴近25.1万元已全额收回上缴县财政;县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县血站七位借用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口径的通知》,明确了借用人员的经费列支渠道(在原单位列支),同时将县血站财务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鹤盛镇启动原东皋乡郑某某借款的追缴程序;大若岩镇已收回镇在职工作人员的暂借款48笔共计25.53万元。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指挥部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的新规定,强化项目资金的预算、审计和监管工作,坚决防止部分工程指挥部随意调配项目资金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及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
五、关于党员参教信教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持续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讲纪律、守规矩,不断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在县级层面,7月底前已组织完成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在镇(街道)层面,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以观看电教片、上党课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性教育,力争实现教育全覆盖。坚持每季度召开全县党建工作现场会,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尤其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全面推广“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开展党员隐性参教信教排查和转化处置。紧盯农村、卫生和教育等重点领域,建立党员信教定期排查机制,相继开展两轮党员“真信假离”、“隐形信教”情况的排查。对缺乏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不具备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坚决予以清退,并妥善做好被处置党员思想工作。
3.加强党员参教信教情况日常把关。把参教信教情况作为新发展党员资格审查的重点内容,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制定出台《村民中心管理办法》,依托村民中心,定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联系农户等服务群众活动。
4.完善党内关爱机制。深化“红色细胞工程”,实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全面落实“四必到、四必访”机制,切实加强党内关爱、密切党群联系。建立县乡党内关爱基金(资金),出台《关于红色基金运作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红色基金设立的组织架构、资金筹集、使用范围、管理监督,切实加强对困难党员、老党员和特困户的关爱帮扶。“七一”期间,开展了建国前老党员、困难党员、老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党员1424名,慰问金额85.7万元。
六、关于干部工作不够规范、不科学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干部任用把关不严问题。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研究制定《干部任免调配工作操作流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专项工作干部考察工作规程》等18项具体操作规程,明确干部任用各个关键环节的具体细则和工作流程,实施干部任用全程纪实办法,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了《永嘉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按照“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严肃性。
2.深入整治违规设置机构、超配干部的问题。坚持把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四风”整治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核定职数配备干部,坚决停止在工程建设指挥部、临时机构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先预审报批规定,未经预审的一律不启动、不实施、不上会研究,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关。认真开展全县超配干部情况调查摸底,并按照“一超配单位,一消化政策”的要求,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三个只减不增”的原则,建立超配单位清单管理制度、整改销号制度以及消化情况台账,确保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到位。目前我县通过到龄改非、职数核定、空缺补缺、畅通干部下的渠道等方式,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21名。
3.着力解决干部调整过于集中、频繁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规定,规范干部选任和管理工作。巡视结束后,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实际,先后2次对所有镇街、重点部门的班子运行情况及领导干部个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合理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的频率和数量,仅对涉及机构改革和个别急需岗位、重要岗位人选进行了2个批次的调整,保持了干部相对稳定。采用约请干部、谈心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一些工作不在状态、求变思想严重的干部,认真做好提醒和政策解释。
4.着力解决竞争性选拔资格条件设置过宽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年轻干部队伍现状,在开展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筹备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合理确定确需通过竞争性选拔的岗位、职位范围和规模,严密设置竞争性选拔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5.深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社团)兼职取薪问题。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停止执行《永嘉县已定编国资营运公司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对超出规定薪酬的兼职人员按规定进行清退,目前已撤销7个新农村投资公司,免去了兼职的领导干部,累计清退超出规定薪酬297887元。在全面摸底和集中清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情况清理规范工作“回头看”,组织召开部分重点社会组织负责人会议,对违规兼职及工作关联不大的坚决予以清理。同时,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严把日常审批关口,防止边清理边反弹。巡视结束后,我县共清理了25个社团,71名领导干部辞去社团领导职务,与职务关联不大的确保做到“应清尽清”。
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加强县级领导班子自身廉政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永嘉县政协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并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县四套班子及成员廉政建设。同时,针对公共资金、公共投资、国有资产三大重点领域,找准关键环节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过程监督。
2.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党委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规范制约权力、深化作风建设、支持纪委工作等8个方面主体责任,以清单形式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同时,通过完善“签字背书”、履责报告、廉政约谈、重点巡查、检查考核等制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实施《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2015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以及《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及时将县委和县委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报市委、市纪委,并对照市纪委评议意见全面进行整改落实。
3.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开展片区纪工委改革,在保持现行功能区、镇街纪律检查体制不变的基础上,设立了4个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强化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切实解决基层纪委人员少、“单兵作战”、干扰因素多、监督执纪难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运行、检查工作程序、信访举报处理、案件线索管理等制度,确保片区纪工委有序运行。截至7月底,各片区纪工委共受理来信来访110件,其中转立案18件,化解疑难信访11起。制定实施《永嘉县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三转”回归主业工作方案》,所有专职纪检干部都不分管、不兼职。建立健全功能区、镇(街道)、县直单位纪检组织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永嘉实际情况,制定了派驻(出)机构设置方案,采取归口派驻和单一派驻相结合的形式,努力实现派驻(出)机构全覆盖。
4.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和每季度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度,定期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实行同级抄告制度,对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单位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抄告提醒相关县领导,共同督促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县纪委4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功能区、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指导规范力度,督促和协助各地各单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听取20个功能区、镇(街道)和12个机关部门单位一把手关于党(工)委和个人履责情况,并在全市率先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质询评议。
5.加大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实施《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试行)》、《永嘉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约谈暂行办法》,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以及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2014年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真正做到问题不整改落实到位不放过。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都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进一步完善捆绑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除严肃问责当事人之外,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对因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工作不到位的15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6.提高县级班子成员述廉质量。及时做好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对接,提前掌握本年度县级班子成员述廉重点内容。完善县级班子成员述廉审核程序,完成县级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三级审核。
7.解决班子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问题。借鉴和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制定出台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则,指导各功能区、镇街和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使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确保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八、关于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机制。继续推进县委领导班子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好全委会、常委会表决“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办法,并作为一项纪律严格执行。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的制度,今年2月份已制定出台县内相关制度,并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完善县委县政府议事程序。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正确履职的根本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健全集体讨论决策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县委常委成员之间的沟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定,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会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通知》,切实规范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运行流程,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扎实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一是进一步增强深化整改落实的意识。以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二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的责任。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正身率下,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整改,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下同欲、层层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的成效。坚持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以统筹的方法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按照时限要求,继续深入一件一件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问题不反弹。明年4月份将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7259504;邮政信箱:永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325100,信封上请注明“对永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yjjwdfs@163.com。
中共永嘉县委 2015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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