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人才政策拟享受对象公示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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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人才政策享受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委人办〔2018〕3号),经申报、资格审查等环节,拟确定今年初次申报的39位人员为相关人才政策享受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1、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科室:县委人才办(设在县委组织部1633办公室),联系电话:57756270,电子信箱:yjrcb@163.com。
附:2017年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人才政策拟享受对象公示名单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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